屏山县“双轮”驱动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实现双赢——屏山县纵深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成效显著
2025-12-03 16:44:54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屏山县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实践,纵深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茵红李、茶叶等支柱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屏山炒青品牌价值达40.56亿元,2022—2025年进入中国区域品牌价值百强榜单,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突出强化重点主体“两个责任”。一是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80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二是强化重点主体食品安全。制定《关于实施“一包双联”加强重点主体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意见》,加强学校、集体聚餐承办者、养老院、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和建设工地等重点主体“两个责任”。
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实施《屏山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提升包保联系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和守法经营能力。
强化生产经营主体人员管理。制定《屏山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从定义与适用范围、人员设置要求、职责与权利、培训和考试、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26项具体要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法律要求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特派员制度。全县选出具有良好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的15名业务骨干作为特派员,与51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效提升管控能力。《宜宾改革专报》2025年第4期以《屏山县选聘食安“特派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题进行专题刊载,并主送省委改革办。
建立“三项检查三份清单”制度。即在定期巡查指导、专项督查调研和年度考核评价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通过立项交办、限时整改、及时反馈,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三年来,开展专项督查12次并通报,下发《提醒敦促函》25份、《约谈通知书》10份,约谈乡镇负责人5人、其他单位15个38人。
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屏山县县、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事权清单》,构建起科学合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制定食品安全评议办法,每半年对县食安委重点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督办。印发《屏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健全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278个网格、配置302名网格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完善工作规则压实责任。2024年修订《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完善县食安委(办)、乡镇党委和政府各9项职责,44个成员单位6项共同职责及各自职责(累计新增338项〈次),新增交通、综合执法、供销、邮政、保险等16家部门(单位)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评价,形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制定《屏山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分工方案》,从六个方面32条具体举措,推动社会共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廖明贵)

突出强化重点主体“两个责任”。一是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80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二是强化重点主体食品安全。制定《关于实施“一包双联”加强重点主体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意见》,加强学校、集体聚餐承办者、养老院、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和建设工地等重点主体“两个责任”。
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实施《屏山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提升包保联系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和守法经营能力。
强化生产经营主体人员管理。制定《屏山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从定义与适用范围、人员设置要求、职责与权利、培训和考试、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26项具体要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法律要求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特派员制度。全县选出具有良好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的15名业务骨干作为特派员,与51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效提升管控能力。《宜宾改革专报》2025年第4期以《屏山县选聘食安“特派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题进行专题刊载,并主送省委改革办。
建立“三项检查三份清单”制度。即在定期巡查指导、专项督查调研和年度考核评价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通过立项交办、限时整改、及时反馈,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三年来,开展专项督查12次并通报,下发《提醒敦促函》25份、《约谈通知书》10份,约谈乡镇负责人5人、其他单位15个38人。
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屏山县县、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事权清单》,构建起科学合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制定食品安全评议办法,每半年对县食安委重点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督办。印发《屏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健全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278个网格、配置302名网格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完善工作规则压实责任。2024年修订《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完善县食安委(办)、乡镇党委和政府各9项职责,44个成员单位6项共同职责及各自职责(累计新增338项〈次),新增交通、综合执法、供销、邮政、保险等16家部门(单位)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评价,形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制定《屏山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分工方案》,从六个方面32条具体举措,推动社会共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廖明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