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头雁”认定管理办法构建高素质农民新格局——宜宾市翠屏区快速推动“书记+人才+项目”

2022-07-28 16:55:06来源: 浏览量: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出去的不愿意回乡干农业,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再过10年、20年谁来种地?农业后继乏人问题严重。谁来种地这个问题,说到底,是愿不愿意种地、会不会种地、什么人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提高农民,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2017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加强对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近年来,宜宾市翠屏区农广校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衔接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职称评定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投入356万元培育了1495名高素质农民,打造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2022年7月,翠屏区农广校对“高素质农民头雁”项目榜单进行揭榜实施,力争新培育300名以上的高素质农民,并从中评定出10名以上高素质农民“头雁”,引领翠屏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头雁”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雁阵新格局。
 
       2022年07月27日,翠屏区农广校召集区财政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负责人和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技推广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水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茶叶)、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蔬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渔政站(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建股、农机推广站、农经站、项目办、监督审计股、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召开了“2022年翠屏区书记+人才+项目《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研讨会”。
 
       会议学习了《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书记+人才+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翠委人才领〔2022〕1号)文件精神,对高素质农民“头雁”培育榜单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五大工作计划(聚焦“四类人员”建立储备制度、聚焦培训需求定制培训课程、聚焦“头雁”专班开展系统培育、聚焦“头雁”认定做优后继服务、聚焦宣传总结,讲好“头雁”故事)和完成时限。

       会议重点讨论了《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确定了高素质农民“头雁”的认定对象、产业规模、年龄、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限、年产值等内容,同时对高素质农民“头雁”的监测和申报程序进行了细化,形成了《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区农广校将正式印发《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完成300名高素质农民培训,启动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工作。
 
       下一步,翠屏区农广校将加快推动高素质农民“头雁”培育工作,发挥好“书记+人才+项目”的示范推动作用,培育和造就一批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经营、管理服务等先进知识,能够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农民,解决“地由谁来种、猪由谁来喂养”,破解农户“兼业化”难题,让农民真正成为体面职业,打造农业强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雷丹 李晓丽 付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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