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丨张力: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国节能执法监察体系建

2022-03-07 11:34:39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张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的关键指标。节能和减排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一个在能源消耗前端、一个在排放末端。节能监察作为贯彻节能法律制度、维护节能管理秩序、推动社会节约能源的有力手段,已成为节能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能源消费刚性增长,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生产生活矛盾十分突出、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一些地区以此为借口,盲目禁止群众烧煤取暖,引发群众不满。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存在违规新上高能耗项目,违法使用和消耗能源,违反能源计量管理和能耗限额标准的行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不足的问题突出。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例,进驻的8个省份均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未经节能审批违法建设的问题。
       目前,节能降耗工作还存在政策把握尺度不一,政策措施不落实、节能审查未批先建、监督检查不得力、激励约束不到位、能力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全国节能执法监察体系建设不足。
       一是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同样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减排方面拥有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健全,节能方面则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以四川省为例,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无节能监察机构对审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属的原省节能监察中心已更名为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不再具有节能监察执法职能。具体到市州层面,21个市(州)中有15个设有节能监察机构,但绝大多数既无执法人员也无专业设备,几乎未开展节能监察活动。目前全国有30个省份成立了省级节能监察机构,除北京以外均不具备监察执法职能。
       二是机构编制缺项。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各地相继研究出台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省级层面进一步精简省级执法队伍,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现有事业性质执法队伍将逐步撤并消化。节能监察未列入上述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将面临无行政执法机构的尴尬境地。有的地方将节能监察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但此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较强,如果没有专业的人员队伍支撑,只是简单地搞“大杂烩”,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节能监察执法将问题频出。
       为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全国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一是建议中央编办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国家对节能工作的要求,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层面自上而下设立节能监察执法机构,在机构编制方面给予统筹考虑保障。二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指导地方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设立专业机构、队伍,划定职责分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出台政策培育和发展第三方专业节能监测公司,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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