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三举措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2025-06-24 17:05:27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屏山县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各方积极协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构建起各方良性互动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完善机制设计,健全共治责任体系。2024年6月,《屏山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分工方案》印发。县人大、县政协对县食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责任体系。
落实关键举措,完善基层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实施党建引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屏山县强化实施党建引领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把党建工作有效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二是明确监管(协管)事权清单。制定《屏山县县、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事权清单》,依法构建起科学合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食安办和工作站建设。制定《屏山县县、乡镇食安办和村社区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紧扣组织、队伍、制度和装备建设,实现县、乡镇食安办和村社区工作站机构完备、人员到位、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目标。
四是强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县食安办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检查员队伍建设,聘任职业化检查员18人,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力量,确保履行食品安全首要职责。
五是强化村社区基层网格化治理。制定《屏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健全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278个网格、配置302名网格员进行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
六是强化协会和基层自我管理。餐饮、茶叶、水果等协会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工作流程等行业规范;制定《关于全面提升乡村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引导将集体聚餐等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制定《关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结对帮扶小微企业,实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个转企”16户。
七是高度重视科技赋能食品安全。制定《屏山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富硒农产品开发中心、茶叶技术研究中心等为载体,大力开展茵红李、茶叶、白魔芋等技术研究,建设茶叶、水果等示范基地40余个,开发屏山炒红等新产品30余个,推广茶叶、茵红李提质增效等新技术67项,建设示范生产线16条。
八是强化兜底保障扩大保险覆盖面。印发《屏山县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现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主体全面参保,食品小作坊等一般主体积极参保的新态势。制定《屏山县食品安全风险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救助资金,发挥资金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救助作用。
强化联动协作,完善处置通报机制。一是健全部门和乡镇联动机制。制定《<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违法行为企业、个人“双追究”。近两年,办理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4件,处罚到人5人。印发《屏山县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条,向社会公布31条。制定《屏山县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意见》,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依法处理恶意投诉行为,构建起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印发《屏山县“两代表两员”常态化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即“两代表两员”)参与食品安全事务管理作用。制定《屏山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任外卖骑手等为社会监督员,鼓励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廖明贵)

完善机制设计,健全共治责任体系。2024年6月,《屏山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分工方案》印发。县人大、县政协对县食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责任体系。
落实关键举措,完善基层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实施党建引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屏山县强化实施党建引领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把党建工作有效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二是明确监管(协管)事权清单。制定《屏山县县、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事权清单》,依法构建起科学合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食安办和工作站建设。制定《屏山县县、乡镇食安办和村社区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紧扣组织、队伍、制度和装备建设,实现县、乡镇食安办和村社区工作站机构完备、人员到位、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目标。
四是强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县食安办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检查员队伍建设,聘任职业化检查员18人,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力量,确保履行食品安全首要职责。
五是强化村社区基层网格化治理。制定《屏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健全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278个网格、配置302名网格员进行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
六是强化协会和基层自我管理。餐饮、茶叶、水果等协会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工作流程等行业规范;制定《关于全面提升乡村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引导将集体聚餐等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制定《关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结对帮扶小微企业,实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个转企”16户。
七是高度重视科技赋能食品安全。制定《屏山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富硒农产品开发中心、茶叶技术研究中心等为载体,大力开展茵红李、茶叶、白魔芋等技术研究,建设茶叶、水果等示范基地40余个,开发屏山炒红等新产品30余个,推广茶叶、茵红李提质增效等新技术67项,建设示范生产线16条。
八是强化兜底保障扩大保险覆盖面。印发《屏山县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现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主体全面参保,食品小作坊等一般主体积极参保的新态势。制定《屏山县食品安全风险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救助资金,发挥资金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救助作用。
强化联动协作,完善处置通报机制。一是健全部门和乡镇联动机制。制定《<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违法行为企业、个人“双追究”。近两年,办理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4件,处罚到人5人。印发《屏山县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条,向社会公布31条。制定《屏山县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意见》,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依法处理恶意投诉行为,构建起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印发《屏山县“两代表两员”常态化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即“两代表两员”)参与食品安全事务管理作用。制定《屏山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任外卖骑手等为社会监督员,鼓励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廖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