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遴选“隐形门槛”无处遁形

2025-10-15 16:54:25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当前,公务员遴选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方式,本应是基层干部展示才华、实现价值的广阔舞台,然而一些地方存在的“隐形门槛”,不仅挫伤了干部积极性,更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必须破除思想藩篱、筑牢制度堤坝、畅通监督渠道,让遴选回归公平公正的本源。 
       ​破除思想藩篱,树立正确选人导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破除遴选“隐形门槛”首在破除思想壁垒。一些单位和领导对干部报考遴选心存顾虑,或以“岗位需要”为由拖延审批,或以“表现评分”为由变相设卡,其本质是局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作祟。必须认识到,干部成长是组织发展与个人进步的“双赢”,干部的合理流动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摒弃“人才部门所有”的狭隘观念,充分认识到为上级机关输送优秀人才同样是基层单位的重要贡献。要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破地域、部门界限,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提供平等竞争机会。领导干部尤其要胸怀大局,以伯乐相马之诚、甘为人梯之度,主动为有志之士搭建成长阶梯,不做干部前进道路上的“拦路石”,而做他们乘风破浪的“助推器”。
       ​筑牢制度堤坝,确保遴选公开透明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破除遴选“隐形门槛”,关键在于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当前出现的“审批拖延”“模糊评分”等问题,暴露出遴选制度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漏洞和模糊地带。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遴选实施办法,明确各环节标准、时限和责任,对“单位审批”环节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时限承诺制,非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干部报考申请。要规范“日常表现评分”机制,制定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量化评价指标,实现评分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查询,杜绝“模糊操作”和“暗箱操作”。要建立健全遴选工作监督机制,引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设立专门举报渠道,对设置“隐形门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通过织密制度笼子,让遴选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从“人选人”到“制度选人”的转变,真正让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
       ​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多元保障体系。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破除遴选“隐形门槛”,必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保障体系。干部在面对不公待遇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担心影响前途而不敢发声。要建立遴选问题反映“直通车”机制,保障干部能够无障碍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定期对下级单位遴选报名审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通过率高、审批及时的予以表扬,对无故阻挠、变相设卡的点名通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示遴选各环节信息,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要加强干部权利保障,建立遴选争议仲裁机制,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干部提供申诉和救济渠道。只有将监督的探照灯照亮遴选全过程,让“隐形门槛”无处藏身,才能重塑干部对遴选制度的信任,恢复这一机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长宁县委组织部 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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