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巡回审判进驾校 实案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2025-08-04 17:21:01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被告人何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7月29日,一场特殊的刑事审判在驾校训练场开庭,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四十余名驾校学员现场旁听,直观感受违法驾驶的法律后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化名)在2025年5月25日22时许饮酒,5月26日早晨不顾自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擅自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在绥庆收费站出站口,被高速公路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何某血液酒精含量浓度为96.05mg/100ml。
       庭审中,法官严谨把控程序,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表示认罪认罚:“希望现场的学员以我为反面教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庭审后,承办法官详细释法,从法律条文到量刑依据,清晰解读了醉驾、无证驾驶的违法成本。法官特别指出,酒精代谢受个人体质、饮酒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影响,“睡一觉就没事”是典型的认知误区。
       “把庭审搬到驾校,比千言万语的宣传更有冲击力。”现场旁听的人大代表罗学表示,亲眼见证案件审理过程,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政协委员唐宇则认为,这种普法形式更具有针对性,效果更好。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既体现了司法公开,也能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治理,形成普法合力。
       “今天在庭审现场,听到何某在醉酒状态下还开车上高速,这是对自身安全和家庭不负责,我们还是要以他的案例为教训。”刚报名学车的学员赵某说,这场庭审让他明白,交通安全不是口号,而是必须坚守的底线。驾校负责人也表示:“今年已到我校开展两场巡回审判,把案例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的这种形式,教育效果和反响都很好,让每一位学员从学车之初就筑牢守法意识。”
       此次巡回审判打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将法律警示延伸到驾驶培训前端。未来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针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让“开车守法、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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