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小切口” 撬动“大和谐”——大竹县:创新打造“个人冠名调解室”
一、名师领衔,打造品牌化调解高地
一是突出“头雁效应”。精心遴选具有深厚群众基础、丰富调解经验和高度社会威望的金牌调解员(张木林、欧远飞等),以其个人名义设立调解室,赋予其品牌公信力与专业权威性。二是构建“人才梯队”。实施“导师帮带制”,通过常态化专业培训与实战历练,持续孵化“专家型”调解力量,确保品牌延续与专业保障。
二、制度筑基,保障长效化规范运行
一是规范“服务标准”。制定《个人调解室建设规范》《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体系,实现场所建设、服务流程、人员行为的全方位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融入“全链体系”。将个人调解室有机嵌入“预防-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纠纷化解体系,发挥前端过滤和柔性化解的核心作用。
三、源头预防,延伸前置化服务触角
一是推行“移动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预防”,组建专业法律宣传队,深入园区、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专项行动,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警示、风险提示,提升劳资双方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产生。二是强化“以案释法”。精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解读,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效应。
四、温情调解,彰显人性化调解内核
一是营造“和谐场景”。精心设计独立、温馨的“和谐调解”环境,着力营造平等、尊重、理性的沟通氛围,有效纾解对立情绪。二是践行“五心调解”。将“真心倾听、耐心疏导、公心研判、恒心跟进、暖心回访”贯穿调解全过程,在依法化解矛盾的同时传递人文关怀,显著提升调解认同感与满意度。
该模式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个人调解室成功化解纠纷79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5%,涉及金额277万余元,成为基层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创新载体。(撰稿人:刘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