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立得住、“3”转得顺、“N”聚得拢——如何搭建好“1+3+N”基层治理模式
“1”的搭建,关键在于定好位、搭好台。社区党组织是“1+3+N”的“主心骨”,但“核心”不等于“包办”。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保证”。这一要求指向的是党组织架构力的提升,而非执行力的替代。在搭建之初,就要明确党组织的角色定位,是做“搭台者”而非“唱戏者”,是做“定规则”的人而非“包揽一切”的人。一些社区党组织习惯于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过问,结果既疲于奔命,又抑制了其他主体的主动性。搭建“1”的时候,就要把党组织的核心能力聚焦到把分散的力量结构化、把零散的需求清单化、把偶发的协商制度化上来。四川绵竹五路口社区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参照,社区党委搭建“老街坊”固定议事平台,建立“群众提议—多方会商—分工落实—回访反馈”闭环流程,党组织负责“搭台”和“定规则”,让各方在规则框架内自主协商、自主执行。总书记要求“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来,充实工作力量”,但资源下沉的前提是党组织有承接和调配资源的能力。搭建“1”,就要搭建一个有格局、有章法、能兜底的核心,党组织越会放手,治理体系越转得动,越能兜底,多元共治就越有底气。
“3”的搭建,关键在于厘清权责、建好制度。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不协同,表面看是沟通机制缺失,深层是权责边界模糊。总书记指出,“加强社区治理,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把社区居民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这一要求揭示了协同的本质,在搭建“3”的过程中,就要从源头把制度设计好。居委会“行政化”挤压自治空间,业委会“空心化”导致履职无力,物业“市场化”逻辑与公共治理逻辑存在张力,破解之道,在于从关系协调升级为制度重构。福建漳州的探索给出了新解法,该市推行“两议两评两公开”议事协调机制,通过自主商议、共同商议引导各方参与决策,定期评价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发挥情况,公开重大事项决议及落实情况。更关键的是明确三方履职权责边界,谁牵头、谁配合、谁执行、谁监督,从源头减少推诿扯皮。搭建“3”,就要把“谁干什么、怎么配合、如何监督”在制度层面定下来,协同不是感情好,而是制度硬。
“N”的搭建,关键在于选好入口、建好激励。不少社区的“N”看似热闹,实则停留在拍照式参与、任务式报到层面,力量散、黏性弱、不可持续。根本原因在于多元主体始终是被“拉进来”的,而非被“引出来”的。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在搭建“N”的初期,就要把参与渠道和激励机制设计好,让多元力量一进来就有动力、有获得感。要让“N”真正成为治理变量而非统计数字,需要完成两个转变,从“行政动员”转向“利益联结”,从“活动式参与”转向“制度化参与”。四川攀枝花的做法提供了新启发,该市聘请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担任城市观察员,发现飞线脱落、井盖缺失等问题时随手拍发到工作群或社区,由相关部门跟进整改,并以“积分赋能”“资源置换”等机制让参与有回报、有积累。更重要的是,要将沿街商户、专业机构、社区能人等纳入共治矩阵,以“服务换资源、参与换认可”形成良性循环。搭建“N”,就要把平台搭好、渠道畅通、激励做实,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只要入口对、机制好,旁观者就能变为主人翁。
从“搭起来”到“转起来”,一字之差,考验的是治理内功。总书记明确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1+3+N”的搭建过程就是打地基的过程,地基打得牢,后续才能转得顺。“1+3+N”不是静态的组织架构,而是动态的治理生态。当前,各地已涌现出不少有益探索,我们要在搭建之初就学好经验、把准方向,把功夫下在“搭”的科学性和“建”的制度性上,让党组织会放手、能兜底,让三方权责清、协同实,让多元力量愿参与、能生长,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组织活力转化为群众福祉。(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 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