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应急管理局专题学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26-03-25 11:30:11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准确掌握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内容,3月24日,长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会,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由政策法规股组织并对《办法》中适用范围与管辖、处罚程序、处罚种类与适用、执行和备案等重点条款进行系统解读。特别是对新法中的立案条件、行政检查通知、权利告知、突发事件处置、视听资料提取等新增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结合行政执法工实务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规范、权利保障和执法协同等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会上也对近期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学习。
会议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权限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要规范执法,严格程序,做到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当,减少争议风险,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供稿: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林虹宇)

本次培训由政策法规股组织并对《办法》中适用范围与管辖、处罚程序、处罚种类与适用、执行和备案等重点条款进行系统解读。特别是对新法中的立案条件、行政检查通知、权利告知、突发事件处置、视听资料提取等新增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结合行政执法工实务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规范、权利保障和执法协同等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会上也对近期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学习。
会议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权限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要规范执法,严格程序,做到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当,减少争议风险,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供稿: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林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