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给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2025-12-10 10:39:11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明确了行为“禁区”,提供了履职“指南”。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用好“三项举措”,给微权力戴上“紧箍咒”,让清廉之风拂遍乡间田野。
“培训+警教”,让“微课堂”植廉于心。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由于文化水平偏低或平时不注重学习,加之很少接受教育培训,导致廉政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党委要针对此类情况,举一反三,聚焦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学历结构、文化水平、工作岗位等实际,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把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禁止的情形一条一条说清楚、讲明白,围绕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财务管理混乱、胡支乱用、随意开支,“三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常见问题,展开详细的解读分析,让其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充分利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经常通报最新查处的“小官巨贪”典型案例,真正做到既“触目”更“惊心”。
“监督+巡察”,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基层干部虽然“官”小,但权力却不小。他们往往手握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硬权力,一旦权力不受监督、失去约束,就会欲望膨胀、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要抓好日常监督,发挥“探头”作用,抓早抓小“治未病”,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切口”监督、“靶向式”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要用好巡察“利剑”,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在巡察中反映相关诉求,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细心听取、认真记录、做好核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做好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假整改、走过场等问题,防止巡察整改流于形式。
“问责+关爱”,让“微权力”不敢任性。农村基层不是“无菌室”更不是“保险箱”,农村基层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难免会有出错误、犯糊涂的时候。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达到“惩处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批”的效果。各级党委要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精准科学问责,综合考量问题性质和具体情节,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查清楚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是缺乏经验还是明知故犯;对于有疑义或定性不清的问题,赋予被问责同志一定的话语权,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让他们对待组织的处理心服口服,避免出现问责泛化、简单化。要做好跟踪管理,对被问责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多给予一些帮助、鼓励和关爱,引导他们重新“站起来”。(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李孟霞)
“培训+警教”,让“微课堂”植廉于心。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由于文化水平偏低或平时不注重学习,加之很少接受教育培训,导致廉政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党委要针对此类情况,举一反三,聚焦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学历结构、文化水平、工作岗位等实际,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把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禁止的情形一条一条说清楚、讲明白,围绕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财务管理混乱、胡支乱用、随意开支,“三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常见问题,展开详细的解读分析,让其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充分利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经常通报最新查处的“小官巨贪”典型案例,真正做到既“触目”更“惊心”。
“监督+巡察”,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基层干部虽然“官”小,但权力却不小。他们往往手握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硬权力,一旦权力不受监督、失去约束,就会欲望膨胀、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要抓好日常监督,发挥“探头”作用,抓早抓小“治未病”,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切口”监督、“靶向式”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要用好巡察“利剑”,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在巡察中反映相关诉求,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细心听取、认真记录、做好核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做好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假整改、走过场等问题,防止巡察整改流于形式。
“问责+关爱”,让“微权力”不敢任性。农村基层不是“无菌室”更不是“保险箱”,农村基层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难免会有出错误、犯糊涂的时候。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达到“惩处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批”的效果。各级党委要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精准科学问责,综合考量问题性质和具体情节,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查清楚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是缺乏经验还是明知故犯;对于有疑义或定性不清的问题,赋予被问责同志一定的话语权,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让他们对待组织的处理心服口服,避免出现问责泛化、简单化。要做好跟踪管理,对被问责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多给予一些帮助、鼓励和关爱,引导他们重新“站起来”。(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李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