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军人优先”成为全社会共识

2025-08-01 16:44:19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因此,“军人优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对全社会的行为规范。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8周年,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与军人相关话题又成为热点。然而有的地方、有个别人对“军人优秀”仍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在和平建设时期,凭什么要对军人优先呢?实际上,“军人优先”并非赋予军人的特权,更非与民争利。这是基于其职业的特殊性以及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只有“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牺牲奉献、尊重责任荣誉的浓厚氛围,让军人、军烈属、退役军人受到尊重、得到关爱。
       营造“军人优先”的浓厚氛围。军人这个特殊的职业,意味着更多的无私奉献和流血牺牲,意味着在关键时刻舍生忘死去保卫祖国、保卫人民,承载着一般行业无法比拟的艰苦和风险,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这一称谓,凝结着人民群众对军人职业的社会认同和崇仰之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军人为我们守卫边疆,我们何谈安全感幸福感,如果没有军人日夜“在线”,我们不可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太平盛世。因此,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扬军人在卫国戍边和抢险救灾等方面作出的巨大牺牲和无私奉献,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拥军爱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构建有利于军人依法行使“军人优先”正当权益的良好环境。
       落实“军人优先”的相关规定。在一些地方“军人优先”之所以形同虚设,落实得不够好或落实不到位,与这些地方对“军人优先”执行不力有很大关系。军人是最崇高的职业,他们不仅要保家卫国,还要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不管是抗洪抢险,还是抗震救灾,哪里有危险、哪里最艰险,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可以说,在战争年代里,军人用血肉之躯保家卫国;在和平时代里,军人用打赢本领枕戈待旦;在抢险救灾中,军人用一腔热血无私奉献。因此,务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把“军人优先”执行情况作为双拥共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把“军人优先”落到实处。
       形成“军人优先”自觉行动。“军人优先”绝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自觉行动。每一个公民都要强烈意识到,一个社会能做到爱军拥军、尊崇军人,那军人也会义不容辞地敢于牺牲,当国家需要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献身生命也在所不惜。要清醒地看到,中华民族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之所以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得益于有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和巩固的国防。因此,每一个公民都要充分理解“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深刻内涵,把维护和践行“军人优先”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真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认可和景仰的崇高职业。(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 白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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