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审计需重点关注的三点

2024-04-02 15:06:05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白酒是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结合2023年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工作,在对某大型白酒企业进行白酒消费税审计时,重点抽查的是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占比较大的品种,发现在对白酒消费税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第一,触发条件未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少征收白酒消费税的情况。
       关于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7号)第二点“已经核价白酒产品重新申报核价”中“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产品,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与最近一次申请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时申报的对外销售价格相比较,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且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在符合重新核价条件的次月内按照《管理办法》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自行申报”。
       可通过数据分析对比,筛选出触发条件未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再计算出该类白酒在此期间段应交消费税的金额,并和实际缴纳的金额做对比,进一步判断该类酒是否存在少征收白酒消费税的情况。
       第二,多款白酒产品从未申报核价,少征收白酒消费税的情况。
       可通过数据分析对比,筛选出从未申报核价的白酒产品,再计算出该类白酒在此期间段应交消费税的金额,并和实际缴纳的金额做对比,进一步判断该类酒是否存在少征收白酒消费税的情况。
       第三,未按规定补缴白酒消费税,少征收消费税的情况。
       可通过查看税务局批复的白酒核价文件,按照文件上的执行时间和执行价格,并结合数据分析计算出在此期间段应交消费税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金额做对比,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某类酒未按规定补缴白酒消费税的情况。(杨玉婷)
 

最新内容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700415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川)字第01054号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人员名单|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28-83106609

影响四川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