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金石镇“六个加强”,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2021-07-14 16:53:37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按照2021年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召开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绵农发〔2021〕117号)要求和绵阳市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三台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三台县金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金石实际,采取“六个加强”的果断措施,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金石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做到党政同责、辖区负责、行业专责,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专职队伍,各位驻村、联片干部为兼职队伍。认识上要求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培训,明确标准。2021年7月12日上午,金石镇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专题培训会,会上专题传达了2021年7月9日全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推进及培训会议精神,同时,将“大棚房”产生的背景、原因、概念、危害性、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是加强摸排,了解底数。镇党委、政府要求专兼职队伍和镇村干部,根据所学的业务知识,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大宗用地、设施农用地进行全覆盖摸排,详细填写相关表册,做到实地与表册登记一致,核查人员到每宗土地的照片必须发到群里,确保核查人员到现场率达到100%,保证核查的真实性。
四是加强巡查,防止新增。根据土地动态巡查管理办法,要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办公室和各驻村干部,协同配合、专兼职相结合、镇村社三级相结合、与卫片执法相结合,做到巡查无死角,节假日无盲区,坚决杜绝新增“大棚房”。
五是加强整改,分类处置。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业人员再次进行专业鉴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是“大棚房”的专业结论,依据排查、核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四川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六是加强问责,构建长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农村产业建设,防止耕地“非粮化”,不得造成耕地污染。针对上述问题,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执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保障工作机制长期有效,为“大棚房”问题得到长效治理提供坚强的人力保证和纪律保障。(杜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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